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方案
各縣(市、區)醫療保障局、財政局、國家稅務總局運城市各縣(市、區)稅務局,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: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 炎疫情防控期間的決策部署,切實減輕企業負擔,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,遵照省醫保局、財政廳、國稅總局山西省稅務局
《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》(晉醫保發〔2020〕3 號)和國稅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辦公室、省財政廳辦公室、省醫保局辦公室《關于做好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知》(晉稅辦發〔2020〕11 號),經請示市政府同意,現就我市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(以下簡稱職工醫保)單位繳費有關問題制定如下實施方案:
一、實施時間
按照我市的測算,職工醫?;鸬睦塾嫿Y余可支付月數為 8個月,確定我市減征期限為 3 個月,從 2020 年 2 月起,2020 年 4 月(2 月份已經繳納職工醫保的,醫保經辦機構可與參保單位溝通,尊重參保單位意愿和選擇,沖抵以后月份的繳費)結束。
二、減征比例
對企業等參保單位(不含機關事業單位)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(6.5%)實行減半征收,即減征期間,單位繳費 部分的比例為3.25%。
三、緩繳政策
為切實減輕企業繳費負擔,市醫保中心出臺了疫情期間可推遲辦理人員增減、信息修改、繳費等業務的政策,此項政策調整為從 2 月份開始緩征職工醫保費,期限為 3 個月。從 5 月份開始,分三個月,分別補繳2 月、3 月、4 月份緩繳的職工醫療保險費,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。
四、做好實施準備工作
市醫保中心要按照相關政策的要求,盡快完成職工醫保信息系統的改造升級工作,確保減輕企業負擔,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如期落實。
五、做好經辦管理服務
各縣(市、區)、市醫保中心要持續完善經辦管理服務, 優化辦事流程,確保待遇支付,實施減征和緩繳不增加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,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當期待遇。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,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,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。
六、做好預算的調整工作
各縣(市、區)要切實加強基金管理,做好統計監測,跟蹤分析基金運行情況,采取切實管用的措施,管控制度運行風險,確?;鹗罩е虚L期平衡。市級醫保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基金的減征情況,合理調整 2020 年基金預算。
各縣(市、區)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,強化組織領導,做 好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;要認真履行職責,加強協調配合,精心組織實施,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各項醫療保障工作,確保減征政策盡快落地見效。